|
重慶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超過標準規定的要進行核算。重慶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超過標準規定的要進行核算。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尺度契合下表時,相應桿件可不再進行規劃核算。但連墻件及立桿地基承載力等仍應依據實踐荷載進行規劃核算并繪制施工圖。 (2)當搭設高度在 25-50m 時,應對腳手架全體穩定性從構造上進行加強。如縱向剪刀撐必須接連設置,添加橫向剪刀撐,連墻桿的強度相應提高,距離縮小,以及在多風地區對搭設高度超過 40m 的腳手架,考慮風渦流的上翻力,應在設置水平連墻件的一起,還應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墻辦法等,以保證腳手架的運用安全。 (3)當搭設高度超過 50m 時,可采用雙立桿加強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腳手架全高分段將腳手架與梁板結構用鋼絲繩吊拉,將腳手架的部分荷載傳給建筑物承擔;或采用分段搭設,將各段腳手架載傳給由建筑物伸出的懸挑梁、架承擔,并經規劃核算。 (4)對腳手架進行的規劃核算必須契合腳手架標準的有關規定,并經企業技能負責人審批。 本文由重慶腳手架整理 |